导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河南省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将于5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将于5月14日、15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7:00,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于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打印准考证,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业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2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定于2022年5月14、15、21、22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5月14、15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 “《建筑师条例》” )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 (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 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 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 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考生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核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8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9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22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打印《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住建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报考费用。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客观题考试(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专业考试(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27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下载本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下发后,由资格核查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

八、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应下载并仔细阅读《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作答工具。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新闻动态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3.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4.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1: 附件1: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x
2: 附件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1).doc
3: 附件3: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docx
4: 附件4: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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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河南省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通知完整内容及附件请复制通知地址查看!

附件1
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 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15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21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22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15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2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如下 :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按题号在试卷封面指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答题卡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作答或填涂准考证号的;
(3)试卷缺页的;
(4)《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试卷封面指定区域未填涂作答选项信息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认定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4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27.一级注册建筑师 09.考全科 01.一级注册建筑师 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⒉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⒊建筑设计
⒋建筑结构
⒌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⒍建筑材料与构造
⒎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⒏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⒐场地设计(作图题)
028.二级注册建筑师 04.考全科 01.二级注册建筑师 ⒈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⒉建筑结构与设备
⒊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⒋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