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2022年上海市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于6月18日-6月19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10:00-4月21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4月23日16:00止,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于6月14日10:00-6月17日16:00打印准考证,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4月12日

上海市2022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重要提示★
考试工作将严格贯彻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本次考试相关工作,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国有关考试计划安排,可能适时调整直至取消。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信息,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笔译考试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口(笔)译1科”。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截至2021年11月)见附件。

五、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此类人员的学历学位或身份信息核查状态将显示为“未通过/需人工核查”,但不影响报考。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1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学历、学位核查结果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者,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上传完成后即可直接进入后续报名环节。相关核查状态仍将显示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但不影响报名。

报考一级翻译的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的二级翻译证书照片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明材料照片,并等待在线核查结果。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件等材料。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语种和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相关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报考二级翻译和三级翻译的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信息确认的相关操作后可直接通过资格核查,进行缴费。

报考一级翻译的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信息确认的相关操作后,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以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4月22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1、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号楼114室)

报名点代码:8686

咨询电话:18016357853

2、上海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红瓦楼421室)

报名点代码:8282

咨询电话:65904210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语种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口译315元/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150元/科,三级口译145元/科;一级笔译140元/科,二级笔译92元/科,三级笔译80元/科。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6月14日10:00-6月17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5月中旬左右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21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至少于考前25天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他报考所需资料。

(三)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官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

2、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3、迟到、离场相关要求: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4、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IME&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5、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6、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

(六)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考试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

1、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

报名点代码:8686

咨询电话:18016357853

2、上海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报名点代码:8282

咨询电话:65904210

因疫情管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咨询及工作电话自2022年3月15日起,均暂无法接听,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报名中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间联系上述报名点咨询。
下载附件

附件: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doc

公告地址:
https://rsj.sh.gov.cn/tgsgg_17341/20220413/t0035_1406744.html

小贴士:上海市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相关通知完整内容及附件内容请复制通知地址查看!

附件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316所)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北京 北京大学 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 河北传媒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山西 山西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太原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山西师范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天津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辽宁 辽宁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东北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河北 河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石家庄铁道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燕山大学 延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吉林 吉林化工学院 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吉林外国语大学 江苏 南京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长春大学 苏州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河北 河北大学 东南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常州大学 福建 厦门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华侨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河海大学 福州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福建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 江苏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集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通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大学
东华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上海电力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扬州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浙江 浙江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温州大学 赣南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上海海关学院 宁波大学 南昌工程学院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山东 山东大学 河南 河南大学 湖南 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济南大学 信息工程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南华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长江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广东 中山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暨南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汕头大学
聊城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鲁东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深圳大学
烟台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河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湖北大学 广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江汉大学 广西 广西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三峡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中原工学院 湖南 湘潭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新乡医学院 中南大学 右江民族医学院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广西 广西中医药大学 四川 西华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石油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西安工程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贵州 贵州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重庆 重庆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西南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空军工程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 大理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藏 西藏大学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藏民族大学 宁夏 宁夏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陕西 西北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石河子大学
西华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喀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